耳塞、防護面罩、防護眼鏡……這些都是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人經常會用到的防護用品。它能夠幫助工人避免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危害。但總有人違背規定,心存僥幸憑“老經驗”辦事!西安防護用品廠家對這一點實在是不認同。為了您的生命安全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現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生產經營單位,會依法查處:
一、不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的;
二、不按有關規定或者標準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的;
三、配發無安全標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
四、配發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五、配發超過使用期限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六、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混亂,由此對從業人員造成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的;
七、生產或者經營假冒偽劣勞動防護用品和無安全標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
八、其他違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行為。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未按國家有關規定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有本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一)(二)(三)(四)(五)(六)項行為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供勞動防護用品,需承擔法律責任!共同做好安全生產第一道防線!